加载中…

平台交易规则

欢迎您使用金团超级会员服务平台!

为了确保您在使用本平台时的权利和义务,我们特别制定了以下交易规则协议。本协议详细阐述了您在本平台上进行团购活动时的权利和责任,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条款。我们希望通过这些规定,为您提供一个安全、便捷、公平的购物环境,同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如果您对任何条款有疑问或不同意任何内容,请停止使用本平台的服务。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接受和遵守。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了保护用户商家等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实现交易合同目的,维护平台经营秩序,促进绿色消费,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特此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在金团平台(以下称金团或平台)上开展经营的所有商家(以下称卖家)金团平台进行下单的所有用户(以下称买家)。

第三条 【遵守法律】 平台卖家买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未规定内容,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但平台对卖家的处理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依照法律】 此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五条 买家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规则保护;本规则未作规定的,受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第六条 卖家为买家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卖家与买家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平台鼓励和支持卖家主动为买家提供更多的权益和保障。

第二章 基本定义

第一条 平台:指金团为商户提供商品展示及交易功能的网络服务平台

第二条 买家:指在金团平台注册、接受平台规则,并可通过金团平台达成交易的注册会员。

第三条 卖家:指在金团平台注册、拥有店铺并销售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注册会员。

第四条 不可抗力:本规则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暴雨大雪、台风、大雾及其他自然灾害;疫情、骚乱及其他社会异常事件;征收、征用及其他政府行为。

第三章 账号管理规定

第一条 【注册资料】您应遵循诚实信用、合法善意的原则,向金团提交相关注册资料,相关注册资料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序良俗、信息真实等原则,不应提交任何违法或不良信息,相关资料如有变动,您应及时更新。如果因您所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从而导致相关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的,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您已知悉,在金团账号注册过程中,因安全性、内部管理等原因,部分初始注册资料可能将无法再次更改。因此,您应谨慎核查此部分注册资料,确保正确填写。

第二条 【民事行为能力】您知悉并承诺,您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虽不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已经过您的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由您的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代理注册及使用金团的各项服务。若您不具备前述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进行账号注册的,则您及您的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 身份认证】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特定门类的服务(如金融服务等)需要,您有可能需要在注册或使用该等服务的特定环节中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并需通过相关验证流程后方可使用服务,要求用户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如您填写的身份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未通过验证,将导致您无法使用该服务、损害自身、他人利益或造成其他不利后果,该等后果将由您予以承担

第四条 【注册信息保护】金团将对您所提交的注册信息予以保护,不会将其披露给任何非关联的第三方,除非

1)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机关要求;

2金团发生相关合并、分立、收购或资产转移;

3)为提供相关服务所必须的。

对于您所提交的注册信息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金团将严格按照《金团超级会员平台隐私政策》的规定进行收集、处理和使用。

第五条 注销、限制冻结】用户如需注销账户,请向平台提交申请,平台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您知悉并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若用户违反平台规则,或经国家机关要求的前提下,金团有权对您的注册账号进行限制或冻结,在该等情况下,您可能无法继续登陆或使用您的注册账号。

第六条 关于用户账号使用的相关规定,具体根据《金团超级会员服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中的规定而定。

第四章 交易行为准则

第一条 【用户义务】您知悉并承诺,在使用金团所提供的服务的过程中,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应从事如下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正常服务提供或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1)不应利用金团平台或相关服务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政治稳定、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2)不应制作、发布、复制、查阅和传播、存储、链接下列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捏造、散布谣言,侵犯他人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违背当地风俗习惯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不应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对网络服务及相关软硬件设施进行破解、破坏、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使用软件或硬件等方式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4)不应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除相关著作权人明示同意,不应在网络中擅自破解、传播、下载或复制第三人享有著作权的软件或进行其他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活动;

5)不应私自传播广告信息或以刷单等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评价或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用户、商户实施威胁、敲诈勒索;

6)不应因对金团相关服务的使用行为导致金团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

7)不应通过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作弊、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恶意套现、刷信誉、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金团平台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手段进行交易或参加金团或其所授权的第三方发布的任何活动;

8)未经金团事先书面许可,不应自行或授权、协助任何第三方非法抓取金团所展示的任何内容(非法抓取是指采用未经金团认可的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

9)平台严禁任何形式的操纵市场行为,用户应遵守市场规则,恪守交易诚信原则,不得进行炒作、操纵市场等欺诈行为。

10)用户在平台上发布信息应保证其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夸大等误导性信息,以维护交易市场的公正和透明。

 第二条 【责任承担】如您在使用金团服务过程中涉及上述行为中的一项或多项,则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金团首先承担了因您的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等损失(含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程序费用)后,您应立即给予金团等额的赔偿。此外,根据具体违法违规情形,金团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暂停或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锁定、注销、删除帐号等措施。

您知悉并理解,如果金团发现您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团有权或有义务立即停止相关服务,删除或屏蔽相关违规信息、服务评价,并视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保存有关记录,或向国家有关机关举报。同时,金团有权自主删除、屏蔽含有该内容的任何数据信息。金团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依法删除、屏蔽的数据信息予以记录、保存。

第三条 【广告促销】您理解并同意:为向您提供更为细致、贴心的服务,在经过您的事先确认后,金团金团授权、认可的第三方商家、广告商可能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向您发送您可能感兴趣的商品服务的广告宣传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其方式和范围可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变更;如果您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则您有权通过金团平台提供的相应的退订方式进行退订。

您理解并同意,对上述的相关广告信息,您应审慎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您应对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

第四条 【使用目的】除非在特定服务条款或规则中您与金团另有约定或金团另行予以书面同意,您将确保本服务协议下的服务仅为您个人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未经金团书面同意,您不得使用未经金团授权的任何插件、外挂或第三方工具对本服务协议下的服务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第五章 交易纠纷解决

第一条 对于交易产生的纠纷,用户可通过平台提供的投诉、申诉等渠道进行解决,平台将依据相关规定积极协助双方进行调解、裁决等处理。

第二条 买家应在平台规定的时限内在线发起投诉。

第三条 以下几种情形不受受理期限的限制:

1)行政机关认定被诉订单相关的商品为假冒或违禁商品;

2)买家提供国家司法机关出具的被诉订单相关的生效法律文书;

3)买家未在平台规定的时限内在线发起投诉,但能够提供凭证证实被诉订单相关的商品存在品质等相关问题;

4)卖家因被投诉订单被国家监管机构进行了相关处罚;

5)双方另行约定售后服务期限;

6)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 理范围】金团受理买卖双方通过平台进行交易产生的争议处理申请,但出现以下情形的,买卖双方或一方应自行或通过司法机关等途径解决双方争议:

1)买家(卖家)未在本规则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发起投诉且不存在不受受理期限限制的情形;

2)交易订单显示的商品或服务与买卖双方约定的实际交易商品或服务不一致,导致交易事实无法查清;

3)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违约责任承担并履行完毕,一方或双方反悔产生争议;

4)交易订单作退款处理后,争议已经判定违约责任承担并履行完毕,因卖家需要取回商品产生争议;

5)除平台规则规定的情形外,买家主张交易引发的额外损失或法定赔偿事宜。

第五条 买卖双方就交易商品或服务有约定的,优先遵从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双方可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金团将按照本规则进行处理,平台规则有特别规定的优先遵从特别规定。若仍无法确定争议责任归属的,金团将按照交易习惯处理或更有利于合同目的实现方式处理。

第六条 争议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本规则规定进行举证。本规则未有规定或金团发现双方的交易或一方账号异常的,金团将视双方实际情形作出举证责任分配。

第七条 金团应买卖双方需求及查明事实需要,必要时将向第三方核实争议问题,并据此作为交易调处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 买卖双方应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金团将基于普通人的认知,根据该等证据作出纠纷责任的归属认定及纠纷调处的结论。如果在过程中或事后发现有一方提供的凭证中存在虚假或伪造,则提供虚假或伪造凭证一方承担相关不利结果。

第九条 买卖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但一方否认的,主张协议无效的一方应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应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第十条 买卖双方进行虚假交易或利用信用卡、花呗等金融工具实施套现的,在交易未成功前,平台可做退款处理。

第十一条 卖家表述的对买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内容应显著,且不得低于平台规则要求,同时不存在免除卖家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加重买家责任、排除买家主要权利等内容,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十二条 卖家交付买家的商品存在大量严重质量问题、大量缺货或其他履约不适当情形的,经平台综合判断,有理由认为卖家已无履行合同之意图或能力的,视为卖家拒绝履约,出于保障买家权益的目的,支持买家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支持交易退款。

第十三条 卖家出售的商品被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经金团平台抽检或排查确认系描述不当、质量不合格的,买家可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并要求卖家退款。卖家对商品批次提出异议的,应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第十四条 卖家出售禁售商品或提供禁售服务的,交易将视情形做关闭订单和退款处理。

第十五条 经核实下单商品部分或全部售罄(即商户商品售完未下线继续售卖)的,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交易;如未达成一致的,为卖家部分或全部违约,买家可申请取消部分或全部订单或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平台根据缺货商品对整个订单合同目的的影响,部分或全部支持买家要求。

 第十六条 买家主张食品安全问题的,可根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申请索赔或投诉举报。

第十七条 买家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系肉眼可识别的,应提供初步凭证予以证明。买家未提供初步凭证的,支持交易打款至卖家。买家已提供凭证且平台初步认定的,卖家应针对买家给出的初步凭证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据证明不存在质量问题;卖家未提供的,平台将认定质量问题属实。

第十八条 买家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系肉眼不可识别的或系假冒商品的,卖家应按照平台的要求,提供品牌或厂家的经销凭证、商业发票、原材料的进货记录、后厨环境等相关凭证以证明商品来源或出货的合规性。卖家无法提供的,支持交易退款。卖家已提供有效凭证的,买家应按平台要求及时提供有效的质检凭证或其他有效凭证。买家无法提供的,支持交易打款至卖家;买家提供相应凭证的,平台将认定商品质量问题或假冒属实。

第十九条 平台认定卖家出售的商品质量问题或假冒属实的,视为卖家违约,支持买家要求卖家退款或履行重发、补发等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商品存在一定瑕疵但尚未影响买家合同目的实现的,买家可申请部分退款。

第二十一条 应平台要求,商品经买家送检后证实为质量问题或假冒的,检测费用由卖家承担,若被检商品因检测而被物理破坏导致无法退货或无退货价值的,支持交易退款。

第二十二条 非应平台要求,买家仍将商品送检的,检测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买家主张商品存在描述不当系肉眼可识别的,应当提供初步凭证予以证明,平台有权根据买家提供的凭证初步认定存在描述不当,卖家应对买家提供的凭证作出平台认可的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据证明不存在描述不当,否则平台将认定描述不当属实。

第二十四条 买家主张商品描述不当系肉眼不可识别的,平台将参照本规则“商品质量问题”(第十八条)条款进行举证责任分配。

第二十五条 处理争议期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金团可中止争议处理程序:

1)争议各方一致要求中止,并约定期限自行协商处理争议;

2)任何一方通知金团要求将争议提交司法机关或拟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十六条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金团可恢复争议处理程序:

1)各方自行协商处理争议的,应在程序中止后30日内自行操作交易款项,或向金团提供协商结果,由金团代为操作,逾期各方既未操作交易款项也未告知协商结果;

2)一方通知金团要求通过司法机关解决争议或拟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未在通知金团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金团提供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的案件受理凭证;

3)争议被司法机关撤诉;

4)司法机关对争议作出判决且生效;

5)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的六个月后仍未对案件给出调查结论或处理建议。

第二十七条 金团处理争议期间,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但无法或不便自行操作的,金团有权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内容,代为操作或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操作相应的交易款项。

第二十八条 金团对争议做出处理后,或行政机关、消协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买卖双方认可调解结果的,有权按照处理结果将交易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买家和(或)卖家,或协助卖家(或买家)按照处理结果将相关款项支付给买家(或卖家)

第二十九条 卖家账户余额不足致使无法退款或赔付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三十条 订单取消或交易退款后,餐品等相关商品的处理由争议各方协商一致处理。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最终责任方意见处理餐品等商品,如商品处理发生额外费用的,该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例如,判定为卖家责任的交易纠纷、支持退款至买家的,餐品按照卖家要求处理。

第六章 违规处理规则

第一条 违规行为认定:平台有权对用户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审查,一旦发现用户有违规行为,平台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条 用户确认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和自愿同意金团超级会员服务平台评价规则》的全部规定。在发布信息时,您应确保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金团提倡用户贡献高质量体验点评。用户应确保在金团上发表的各类点评信息、攻略或文章、图片及视频均不涉及侵犯第三方隐私、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用户需维护点评的客观性,不得利用金团用户身份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行为: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炒作并向商户收取费用或获取利益;

为获得利益或好处,参与或组织撰写及发布虚假点评;

以差评威胁、要求商户提供额外的利益或好处;

以虚构事实、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诋毁金团或商家的商誉;

进行其它影响点评客观、干扰扰乱金团正常秩序的违规行为等。

如您存在以上行为的,金团有权采取如下行动:

违规信息将作屏蔽,视情节轻重发出警告;

清除其所有点评、图片

暂时限制/永久限制您使用账号在金团平台上发布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本条款及《金团超级会员服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三条【责任承担】如您在使用金团服务过程中涉及上述行为中的一项或多项,则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金团首先承担了因您的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等损失(含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程序费用)后,您应立即给予金团等额的赔偿。此外,根据具体违法违规情形,金团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暂停或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锁定、注销、删除帐号等措施。

您知悉并理解,如果金团发现您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团有权或有义务立即停止相关服务,删除或屏蔽相关违规信息、服务评价,并视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保存有关记录,或向国家有关机关举报。同时,金团有权自主删除、屏蔽含有该内容的任何数据信息。金团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依法删除、屏蔽的数据信息予以记录、保存。

第七章 免责声明

第一条 【不可抗力】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协议下的服务发生中断或终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其他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等行为。出现上述情况时,金团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金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第二条 【其他免责事由】您理解并同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金团对以下事由所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终止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用户或金团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用户操作不当;

4)用户通过非金团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其他金团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第三条 您在金团上传、发布任何信息或者内容的,应当自行保留备份。金团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保存、修改、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对金团上的非因金团故意所导致的排字错误、疏忽等不承担责任。金团有权但无义务,改善或更正金团任何部分之疏漏、错误。

第四条 您同意并理解,如您因通过金团购买的任何团购商品服务产生任何纠纷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金团将不对此承担包括解释说明、赔偿在内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 您同意,对因《金团超级会员服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中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和免责事由给您造成损失的,金团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除非金团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金团对于用户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含、经由、连接或下载)从金团所获得的任何由商户发布的内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户信息、点评内容等,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用户应当自行审核判断相关信息,并对于用户因金团上的内容信息而购买、获取的任何产品、服务、信息或资料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用户因此受损的,金团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予以免责。金团内所有用户所发表的用户点评、商户或者产品信息等,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并不表示金团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金团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予以免责。

第七条 您同意并理解,针对商户向您销售提供的商品服务,金团并非您所购买的具体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您同意,针对该等商品或者服务以及相关售后服务中所产生的任何矛盾和纠纷均不应针对金团提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金团不对上述商品服务承担包括解释说明、赔偿在内的任何责任。

第八条 您知悉金团在其平台上所公布的各项排行榜单系根据用户真实评价、访问次数、浏览时长等数据自行生成,并无人工干预。该等榜单仅为您选择商品或服务提供参考,不涉及任何商户付费宣传,您应自行判断榜单中所列商品服务的属性,金团将不对此榜单中所列商品服务做出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

第九条 任何非经金团正规渠道获得的中奖、优惠等活动或信息,金团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金团因发现金团上显现的团购、预订、消费买单等交易商品或服务信息明显错误或缺货时,有权单方面作出修改,但该等修改不应视为金团对您作出的任何承诺。

第十一条 金团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删除任何用户发布的不符合本条款及各项服务规则、《金团超级会员用户服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以及法律规定的信息。金团将不对删除该等信息给您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您同意,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金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任何个人或实体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惩罚性的损害或其他损害或损失承担责任,这些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您理解并同意,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造成的金团显示的信息所存在的滞后性或差错,金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您在使用金团服务中,因第三方原因使您遭受侮辱、诽谤、不作为、淫秽、色情或亵渎事件,金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承担法律责任;

3)《金团超级会员用户服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中规定其他不可抗力及免责事由。

第八章 附则

本办法于2024年X月X日首次发布,并于2024年X月X日生效。